“天然的”化妝品并不比“合成的”更好;牙膏也是化妝品,并不具有醫(yī)療作用;購買兒童化妝品要認準“小金盾”標志……關于化妝品的這些知識點,你都了解嗎?5月25日至31日是2023年江蘇省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。本次宣傳周主題為“安全用妝 共治共享”。江蘇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化妝品監(jiān)管處處長王宗敏提醒,消費者使用化妝品出現問題,可以搜索江蘇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開發(fā)的“蘇妝GO”小程序,不僅可以查詢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,反映質量等問題,還可以上報化妝品不良反應。
△ 蘇妝GO小程序界面
不是越天然就越安全
當心化妝品“成分陷阱”
不少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,常常被有機、草本、純天然等字樣“種草”,認為合成的化學物質是有害的或是不好的,而天然的就是無害的。在各大平臺上,記者搜索“純天然”字眼,出現了不少相關護膚品的帖子,甚至有博主教大家DIY天然護膚品,聲稱孕婦可用,評論區(qū)里,有的人持反對態(tài)度,也有人表示想要購買。事實上,“‘天然的’比‘合成的’好”這一觀點并沒有根據。
據介紹,“天然的”和“合成的”化妝品都有可能具有很好的安全性或者相反具有潛在的危險。例如,一些有毒物質或過敏原是來自“天然”的,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中收錄了98種天然禁用組分?!疤烊弧被蛘摺昂铣伞笔轻槍Τ煞值膩碓炊?,與成分的安全性或質量優(yōu)劣沒有直接聯系,千萬不要被所謂的“天然”蒙蔽了雙眼。
對于“成分黨”而言,化妝品里的酒精也不安全,因此,不少商家以“產品不含酒精”作為宣傳點來吸引消費者。事實上,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禁止化妝品中使用酒精。有皮膚學專家認為,合理地使用酒精有利于皮膚的健康,尤其對油性肌膚和易生粉刺、暗瘡的皮膚十分有益。但由于每個人的皮膚對酒精的耐受度不同,建議大家根據自己的皮膚特性選擇。
牙膏不具有醫(yī)療作用
歸屬普通化妝品管理
說起化妝品,許多人想到的就是口紅、面霜等產品,實際上,牙膏已經參照普通化妝品的規(guī)定進行管理,這是為什么?近年來,市場上有一些名稱冠以“牙膏”的熱銷產品,宣稱具有“抗幽門螺桿菌”“去除口臭”等功效,誤導了不少消費者。
針對部分商家夸大牙膏功效的現象,王宗敏強調,牙膏不是藥品,不能替代藥品治療疾病,為了保護公眾口腔健康,2021年1月1日起,牙膏參照《化妝品監(jiān)督管理條例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(guī)定進行管理。牙膏備案人按照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進行功效評價后,可以宣稱牙膏具有防齲、抑牙菌斑、抗牙本質敏感、減輕牙齦問題等功效。
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即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《牙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: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,施用于人體牙齒表面,以清潔為主要目的的膏狀產品。從定義可以看出,《辦法》中對于牙膏產品的物質性狀進行了限定,須是“膏狀”, 意味著將牙粉、漱口水以及其他口腔護理產品等排除在外。
在選擇牙膏時,有的人認為牙膏的泡沫越多,質量越好,其實這也是個誤區(qū)。牙膏中的泡沫是發(fā)泡劑在發(fā)揮作用,能夠起到發(fā)泡和清潔的作用,但這并不是唯一起到清潔作用的物質,還有摩擦劑,它才是辨別牙膏質量的主要依據。碳酸鈣是最常用的一類摩擦劑,價格便宜,常用于中、低檔牙膏中;二氧化硅摩擦力適中,是理想的藥物牙膏摩擦劑,并且能使膏體透明,常用于透明牙膏中;二水合磷酸氫鈣摩擦力較為溫和,不損傷牙齒,不刺激口腔黏膜,但價格較貴,常用于高檔產品中;此外,氫氧化鋁、磷酸三鈣、熱塑性樹脂等也都是常用的牙膏摩擦劑。
△ “小金盾”標志
認準“小金盾”標志
快速識別兒童化妝品
孩子皮膚嬌嫩,家長在選購兒童化妝品時常常挑花了眼。在我國,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,具有清潔、保濕、爽身、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。2021年12月,國家藥監(jiān)局發(fā)布了兒童化妝品標志“小金盾”。規(guī)定2023年5月1日后生產或者進口的兒童化妝品將全部標注“小金盾”。
南京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藥品化妝品監(jiān)管處副處長曹陽介紹,小金盾是國家藥監(jiān)局規(guī)定的兒童化妝品標志,是兒童化妝品區(qū)別于成人化妝品、消毒產品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產品的區(qū)別性標志。有了“小金盾”,家長就可以在琳瑯滿目的商品中快速識別出兒童化妝品進行選購。
值得注意的是,小金盾是區(qū)別標志,并非產品質量認證標志,僅說明這個產品屬于兒童化妝品。家長在給寶寶購買化妝品時,也要根據不同功能選擇更適合寶寶的產品。
入夏后,寶寶出門該如何防曬?中國醫(yī)學科學院皮膚病醫(yī)院藥劑科主任龔春燕介紹,6個月以下的嬰兒皮膚嬌嫩,體表面積與體重的比值較高,涂抹防曬產品更容易發(fā)生不良反應。應當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,即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2點。如需要外出,盡量以戴帽子、打傘、穿淺色純棉衣服等物理遮蓋的方式防曬。對于6個月以上至2歲的嬰幼兒,仍然以衣服遮蓋防曬為主,也可以使用SPF10/PA+以內的物理防曬產品。
市場上,還有一類化妝品宣稱為“食品級”兒童化妝品,以表示其銷售的化妝品更安全。但事實上,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,依據不同的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、原料要求、生產條件等?!秲和瘖y品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中明確規(guī)定: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“食品級”“可食用”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。因此,不存在“食品級”兒童化妝品。
染發(fā)前先看產品信息
出現不良反應一鍵上報
安全用妝涉及方方面面,在日常生活中,有這樣一類化妝品極易被忽視,安全問題便難以避免。比如有的賓館配備的洗發(fā)水、沐浴露是小瓶灌裝,沒有生產廠家等信息,有的美發(fā)機構使用的染發(fā)膏也從不露包裝真容。消費者使用后出現問題,卻連商品名都無從查起。
針對這些現象,王宗敏表示,賓館、美容美發(fā)機構等在法律上應履行化妝品經營者的法定義務。賓館、酒店不得自行配制化妝品,一定要采購合規(guī)合法企業(yè)生產的合格化妝品,美容美發(fā)機構需要在場所的顯著位置展示經營使用的化妝品銷售包裝,消費者可以要求查看化妝品的生產廠家、注冊號備案號等信息。
她提醒,如果正常使用化妝品出現不良反應,引起皮膚及其附屬器官的病變,以及人體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損害,比如皮膚瘙癢,出現紅斑、水腫,甚至水皰糜爛等。消費者要立即停用該化妝品,清理皮膚上的殘留物,必要時及時就診,保留化妝品及外包裝,上報不良反應報告。
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遵循“可疑即報”的原則,懷疑與使用化妝品有關的人體損害,消費者均可上報,既可以通過就診的醫(yī)療機構上報,也可以通過江蘇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開發(fā)的“蘇妝GO”小程序進行一鍵上報,不良反應機構會與消費者對接溝通。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(jiān)測中心也開發(fā)了“寧妝不良反應上報”小程序,方便消費者線上上報。
通訊員 蘇曜暄 現代快報+記者 梅書華 文/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