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0日17時許,徐州交警泉山大隊八中隊鐵騎隊員在湖北路上,將一輛涉嫌肇事逃逸的白色現(xiàn)代SUV攔停,示意其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,駕駛員李某閃爍其詞,辯稱自己駕駛證因為酒駕暫扣了,而當(dāng)民警告訴李某查處其的原因是因為其涉嫌肇事逃逸時,李某一臉茫然,表示并不知情。
原來,就在幾分鐘前,陳女士騎電動車帶著孩子直行經(jīng)過二環(huán)西路與湖北交叉口時,被一輛同方向右轉(zhuǎn)彎的白色現(xiàn)代SUV刮擦,陳女士險些倒地,車上四歲的小兒子則摔到了地上,但肇事車輛沒有停車便駛離了現(xiàn)場。
執(zhí)勤民警趕來幫助陳女士母子時,一旁的路人向民警提供了肇事車輛的車牌號,鐵騎隊員向西搜索后,這才將李某駕駛的車輛查獲。得知自己真的撞了人的李某主動向陳女士一家道了歉,并表示愿意積極承擔(dān)賠償。好在陳女士和孩子并無大礙,民警對李某進行批評教育后雙方達成了和解。
隨后,民警在處理李某駕駛證問題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駕駛證并不是暫扣狀態(tài),而是已被吊銷,詢問其原因后,李某終于承認了自己因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的事實。民警嚴肅地教育李某,當(dāng)前其屬于無證狀態(tài),不具有駕駛資格,開車需要重新考取駕駛證,李某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,擾亂公共交通秩序,危害他人的生命和財產(chǎn)安全。
最終,民警對李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,依法扣留其車輛,告知其前往泉山交警大隊接受處理。李某因無證駕駛,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、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。安孝鵬